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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处(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)
负责履行监督责任,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;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;强化监督执纪问责,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、控告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,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。
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党组纪检组。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联系电话:0931-7826584